四川福都典当有限公司

综合费用

《典当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八条 典当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。

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‰。

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‰。

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‰.

当期不足5日的,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。


贷款申请

贷款申请

LOAN APPLICATION

您的姓名
*
联系方式
*
提交
四川福都典当有限公司

联系电话:400-6658-258
公司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东大路318号IMP环球都汇广场3607